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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2015届(春季)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凌新】 【发布时间:2014-12-17】 【点击量:

皖教职成函〔2015〕74号


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做好2015年春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中专部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的核发工作,现将我省2014年春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审核、验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凡列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院校,由省教育厅集中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打印统一验印,由学校颁发。就业报到证由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由学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办理。

二、办证时间:

2014年12月22日-26日。

三、办证地点: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C2区6号大厅(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办证时需提交的材料

1. 学校本届毕业生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原件)。毕业生名单请按照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的顺序填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以当年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为准。

2. 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和毕业登记表使用)。

3. 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核发记录表(见附件1)。

4. 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

5. 就业派遣方案(格式见附件3)。方案中报到单位填写行政区划代码。对不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需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尚承臣、饶庆眉

联系电话:0551—62999737、62816604

此文不另发纸质通知。

附件:

1.安徽省2015届(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核发记录表

2.数据库结构

3.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表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1安徽省2015届(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核发记录表.doc

附件2数据库结构.doc

附件3二○一五届(春)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