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郑伟】 【发布时间:2014-07-27】 【点击量: 】
一、 学生提供的课程免修成绩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有效期限为八年(自发证日期起至提出课程免修申请日期止)。
二、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入学的学生(05春、05秋,06春、06秋),课程(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开设的学历课程以及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学历课程)考试成绩符合免修条件的,根据文件的具体办法实行5+3政策,即五门课程免修免费,除此五门课程外还有三门课程可以免修费用减半。
三、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生(包括07春),对入学前取得的课程(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开设的学历课程以及西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学历课程)考试成绩符合免修条件的,实行5+3政策,即五门课程免修免费,除此五门课程外还有三门课程可以免修费用减半。
四、在入学后取得的课程考试成绩,课程成绩符合免修条件的,可以申请课程免修但不免费。
五、免修免费课程规定执行顺序:五门课程免费,三门课程半费的顺序是以学生提出申请课程的先后顺序为准。
二0一四年七月